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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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建厅: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2〕4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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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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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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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为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决定继续延续我省核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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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建局),襄阳、十堰、荆门市审批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