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一份公文是否需要附件,应考虑是否确有必要,因此,附件并非公文必备的格式要素。但是,对于需要有附件作为补充的公文来说,附件关系着公文的完整、严谨和规范,而其标注的准确性,则关系着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不能作为附件处理的几种情况
(一)印发(发布)类通知中被印发(发布)的文件。《条例》规定了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和纪要等15种法定公文,它们可以直接制发,不需要借助其他载体行文。但是,除此之外的规章制度类、日常应用类文书,比如办法、细则、条例、计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等都不能直接制发,需要借助“通知”等法定公文为载体才能行文,一般采用“关于印发(发布)……的通知”等形式。这时,被印发的办法、细则、条例、计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等应是公文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二)报送(上报)类报告中被报送(上报)的文件。同印发(发布)类通知中被印发的办法、细则等一样,总结、计划、方案等日常应用类文书如需上报,也不能直接制发,需要借助“报告”等法定公文为载体才能行文,一般采用“关于报送(上报)……的报告”等形式。同样,此时的总结、计划、方案等也是公文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三)批转(转发)类通知中被批转(转发)的文件。批转、转发类通知中被批转、转发的文件也是公文的正文,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四)颁布(发布)令中被发布的文件。以颁布(发布)令等形式下发的法规、规章等是命令(令)的正文,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前三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出现错误的几率非常高。
二、附件标注中的几种不规范现象
公文如果带有附件,一般应在正文的相应位置作出提示性说明,并保证附件名称在附件提示性说明、附件说明和附件页中的表述一致。此外,还要保证附件说明中的附件顺序号与附件的编排顺序一致。《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对与附件有关的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但在实际的公文制发过程中,各种错误却屡屡出现。
(一)附件提示性说明不规范。
附件提示性说明在正文中多写作“详见附件”“见附件”“参见附件”等,并用圆括号“()”括入。例如,“如因工作需要,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发生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但在实际应用中,不规范的现象较多,有的公文未对附件作出提示性说明,而是直接在正文之后标注附件说明;有的公文未用圆括号突出显示附件提示性说明,比如,“2016年8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落实好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点、考场及机位,将《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会计考办”,“职工因公出差应严格履行事先审批手续,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附件1《职工出差审批单》”,等等。
(二)附件说明不规范。
《格式》要求,“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据此,附件说明的标注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只有一个附件,其标注形式为:
附件:×××××
如果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其标注形式为:
附件:××××××××××××××
××××××××××
另一种是有多个附件,其标注形式为:
附件:1.×××××
2.×××××
3.×××××
如果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其标注形式为:
附件:1.×××××
2.×××××××××××××××××××××××××××
×××××
3.××××××××××××
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各种错误。一是位置错误,比如附件说明与正文之间不空行,或者不止空一行;附件说明放在成文日期之后;“附件”二字顶格,或者不止空两个字。二是格式错误,比如有标注为“附件一:”或“附件1:”的,有给附件名称加书名号、引号的,还有在附件名称后加分号、句号的。三是排版错误,比如附件名称转行时,要么顶格,要么与“附件”二字对齐。四是改变名称,比如把“附件”改称为“附图”“附表”“报表”“名单”等。
(三)附件格式不规范。
《格式》要求,“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但是,很多文秘人员在制发公文时,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做,而是擅自改动,导致错误。一是附件内容位置错误,比如把附件内容编排在版记之后。二是页码编排错误,有的单独为附件编排页码,有的则不编排页码。三是“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格式错误,有的“附件”二字不是3号黑体字,有的则没有顶格。
小细节决定大成败。文秘人员应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决不能因为细节瑕疵而影响公文的整体质量,削弱公文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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