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办公厅: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建部办公厅: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此次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包括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住宅规范》”),全文约3.1万字。《住宅规范》指出,这一住宅项目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而制定。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住建部官方文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建部官方文章链接地址:http://www.mohurd.gov.cn/zqyj/201902/t20190218_239492.html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建议迅雷,其他貌似没速度):http://download.mohurd.gov.cn/bzgg/zqyj/38zqyi/10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其中提出:新建住宅要全装修交付

《住宅规范》提出,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同时,住宅交付时应当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同时,《住宅规范》对房屋验收交付给出了详细的标准。如对放水工程要求,防水墙、地面无渗漏、无积水;抹灰顶面的要求则是,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整、洁净,无裂缝,无爆灰等等。

2018年,有关住房公摊面积曾经引发广泛讨论。

2018年7月,“瞭望智库”微信公号发表文章谈到:提到公摊面积,几乎每个购房者都有一肚子的抱怨——花了100平米的钱,却只买到一个70平米左右的房!

2018年8月,新华社对此发表评论《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指出,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2018年9月14日,新华社发表调查文章《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指出,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记者采访了解到,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他们建议,从制度上堵住现行法规漏洞,考虑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

新华社文章指出,调研显示:国际通行的房屋交易计价单位多为所见即所得的套内面积,国内对此虽无统一规定,实际操作中却普遍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但时至今日,都无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做出明确约束。

取消公摊:重庆已经执行17年。

 

 

原创文章,作者:开心电脑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3)
上一篇 2019年1月24日
下一篇 2019年3月9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