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婕)北京银保监局局长李明肖在昨天举行的“全面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会”上表示,已发文明确支持正常类小微贷款无还本续贷。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逐步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各机构提前主动和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对接。2019年一季度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累放金额为65.22亿元,截至一季度末,共5家银行新增续贷业务。
一季度普惠小微企业
贷款完成全年计划一半
李明肖介绍称,连续两年,北京银保监局实现全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截至2019年3月末,北京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1%,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76个百分点;北京辖内14家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652亿元,完成全年信贷计划41.83%,同比增速9.10%,比各项贷款增速高3.49个百分点;辖内各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46.45亿元,较年初新增252.56亿元,已完成全年信贷计划的49.72%。
截至2019年3月末,北京地区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8.55万户,同比增加8.41万户;北京辖内14家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2.68万户,比年初增加1040户;辖内各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5.89万户,比年初增加2.38万户。同时推动开展户均贷款指标监测考核,确保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余额逐步下降,服务真正的小微民营企业,持续扩大贷款覆盖面。
尽量避免强行平仓
确保不简单抽贷断贷
在谈到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痛点时,李明肖首先提到要解决股票质押问题。
他表示,北京银保监局已印发指导意见,督导辖内机构加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持续关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波动情况,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及新增风险防范工作。对于正常经营,但因融资结构、流动性、临时财务问题造成的困难企业,要求尽量避免强行平仓。对于已出现风险但积极自救的企业,确保不简单抽贷断贷,探索债委会前置试点,提前介入,防止风险情况恶化。定点走访帮扶重点企业。联合辖内10余家银行,4次实地走访企业,现场办公并向多家企业送出扩大授信、协助发行债券、开展仓单质押、纾困基金支持、创新股权融资产品等综合“服务包”。
保持普惠型小微企业
贷款利率合理稳定、略微下降
在谈到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时,李明肖要求银行保险业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稳定、略微下降水平。2019年一季度,北京辖内14家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比年初降低4个BP。用时要求银行保险业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完善内部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实“两禁两限”,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
此外,央行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在推进会上发布并解读了《行动方案》,旨在从金融供给侧角度,增强辖内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能力,持续改善北京地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行动方案》提出加强政策引导、拓宽融资渠道、深化金融创新、优化融资环境、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和健全激励机制等六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实现短期目标与长效机制的有机统一。
开心电脑网站点针对无还本续贷名称做个补充:无还本续贷业务实质上就是借新还旧。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可以不让他们去找钱还贷款,从而节约成本。
无还本续贷根本上是为了解决企业临时资金周转不过来,也就是解决小微企业的“倒贷”问题。通过直接续贷,省去了还贷再申请贷款的审批时间,解决了这段时间内企业为了归还贷款而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 在传统信贷模式中,银行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而拒接给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这也使得贷款到期前寻求成本高昂的过桥贷款还贷成为这类企业的常态。按照原银监会要求,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应被列入关注类贷款。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如果直接向银行申请借新还旧,贷款便会被降一级至关注类。倘若银行不再续贷,可能会导致这类小企业资金更为紧张甚至迅速“死亡”。 对此,原银监会在2014年7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中指出,银行应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按新发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这一文件无疑是为了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此后的文件中,监管部门明确,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后,无需下调贷款评级,同时也是在要求银行不抽贷、不断贷。 无还本续贷业务有一定作用,对经营比较正常、产品和服务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来说,解决了它“倒贷”问题,也就是临时资金周转的问题,也一定程度降低了财务成本,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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