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参保单位:
202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完成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2号)规定,在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2年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即4800.31元/月)和300%(即20572.75元/月)进行预收管理。待2023年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按新的上下限标准对预收管理的缴费按相关规定办理补退业务。
缴费基数申报流程如下:
点击征缴即办类—-缴费基数申报—批量申报—下载表格—填写表格中的新申报工资并保存—-回到系统上传表格—点击业务申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全部申报按钮—历史业务点失败结果内无任何失败数据,且成功结果里面所有人员审批状态显示成功,即申报完成。(注:如基数申报后历史业务无任何反馈,请耐心等待30分钟,切勿重复申报。)
单位在网厅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时,如出现人员存在一人多号或重复参保等情况,无法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请及时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先办理该人员个人账户合并后,再重新申报该人员缴费工资基数。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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